选品要求与范围

通用选品要求

  1. 产品质量需达到国际通行的标准,符合销售地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
  2. 产品不能侵权。
  3. 产品需和图片、描述真实一致。
  4. 根据兰亭模板提供真实、有效、详细的属性。
  5. 产品包装后长度不能超过 1.5 米,横周长不能超过 3 米,重量不能超过 30 公斤,以 10 公斤以下为佳。
  6. 提供准确的包装后重量以及包装箱尺寸数据;
  7. 产品说明书:必须有英语,鼓励多语言,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荷兰语, 俄语等多种语言。
  8. 产品不得为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销往国法律所禁止买卖的物品,产品包装方式、标识 等运输服务事项不得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销往国就该类产品的规定。

品牌管理要求

  1. 产品品牌需不违反系统禁止品牌规定,不得为继续使用而消除原品牌商标后继续销售。

  2. 供应商应当保证对所供产品享有完整的、有效的、合法的销售权利。

  3. 产品品牌为供应商自有品牌的,应当许可兰亭销售该品牌全部产品。

  4. 产品品牌除供应商自有品牌外,供应商应当向兰亭提供其享有该品牌产品销售权利的凭证或单方声明,交由兰亭保存。

  5. 产品品牌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知识产权。

  6. 产品品牌不得为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及销往国法律所禁止,亦不得为售往国法律、行政法规及销往国法律所禁止。

知识产权要求

供应商上线产品必须拥有该产品独立的知识产权,不得:

a.商标侵权

b.专利侵权

c.著作权侵权

d.违禁品,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运输服务上规则的禁运的商品

e.肖像权侵权以及其它形式的侵权等

1.适用对象 所有为 Light In The Box Limited(下称 LITB)及其关联方经营的网站包括但不限于: www.lightinthebox.com, www.minilightinthebox.com及其他现在及将 来由 LITB 及其关联方经营的网站提供产品,或经由前述网站自主销售产品的供应商,或系 LITB 其他销售途径的供应商,或经“转单”后供应同款侵权产品的供应商(转单,即由新的供应商继承原其他供应商在供应协议有效期内的权利义务,为 LITB 继续提供原其 他供应商已生成的、已上传产品附属信息的产品的行为)。如发生下述侵权行为,即为侵权供应商,均同等适用。本规则仅为 LITB 对供应商侵权行为的处罚规则,依本规则作出的处罚,均不影响或减免供应商依可适用的法律应承担的责任以及 LITB 与供应商约定的任何其他责任。

2.侵权行为 凡所提供或销售产品,或与其提供或销售产品相关的产品附属信息(即为销售或说明产品,而发布的相关文字、图片或标识等,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展示图片、名称、描述或说明信息等)侵犯任何第三方,依据可适用的法律在任何国家或地区享有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 于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均认定为侵权行为。 “转单”之后的新供应商,于原供应商供应范围内继续供应的、与原相同供应信息的产品构成侵权的 ,亦视为新供应商的侵权行为。 自侵权行为被 LITB 发现或接到权利人投诉或任何其他第三方举报时,LITB 有权自应付给侵权供应商的任何应付款项中抵扣款项,应付款额不足以抵扣的,侵权供应商应自收到 LITB 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按 LITB 指定方式支付不足部分款项; 如供应商通过 LITB 网站自主销售产品,发生极度侵权行为时,LITB 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允许供应商继续上架同类商品,或决定是否关闭供应商账户;

3.侵权处罚

处罚范围:

a.兰亭自查发现侵权

b.品牌商投诉侵权。

处罚措施: 业务部门发现侵权提交法务部核实后,或收到品牌商投诉侵权后,将产品 ID 确认为侵权,兰亭对经系统确认侵权的产品享有下架退货的权利,并对确认侵权的供应商按照规则进行处罚。公司根据每月侵权报表考核供应商,如情节严重,可能终止合作或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处罚规则:

a.首次侵权(首个产品 ID)处罚 500 RMB,

b.第二次及以上侵权(第 2 个产品 ID 开始)按 1000 RMB/产品 ID 处罚,

c.侵权三次以上酌情终止合作。

由于供应商的侵权行为遭到品牌商投诉造成的赔偿,兰亭有权向供应商追偿,或要求供应商直接赔偿,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 LITB 指定账户。若提供的授权信息或产品涉假,供应商需承担责任和相应的法律义务。

4.侵权异议

侵权通知: 发现侵权行为后,LITB应向侵权供应商发出通知

供应商异议: 供应商应在收到异议到及时向LITB提交其认为能证明商品不侵权的信息和材料。LITB有权自行判定侵权是否成立。

5.其他

a.本规则作为LITB与供应商线上或线下订立的商品采购、销售或供应商平台服务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并通过LITB网站发布,无需供应商再行签订或另行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b.LITB有权随时修正本规则,并通过LITB网站发布,该修订内容无需供应商再行签订或另行通知,从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

特殊品类要求

1.电池,移动电源类产品:必须有 MSDS,要求有 CE,FCC 认证,要求有安规认证,如 IEC62133,IEC60950,鼓励 UN38.3, 容量要求实标。

2.打火机,U 盘:必须不含可燃气体,同时不能是手枪,手雷,手榴弹,刀具等武器及管制品外形。

3.手机,平板,安防,车载类等 3C 电子类产品:要求产品有 CE,FCC 等认证;配件可二次充电的锂电池要求通过安规认证 IEC62133;配件充电器要求通过安规认证,如 CCC,UL,GS。 UI 为英文或多语言。

4.直接连高压的电子产品,要求通过安规认证,如 CCC,UL,GS。

5.手表:要求石英表及 LED 表电池能使用 1 年以上,要求使用进口电池。

6.LED 灯:要求有 CE,FCC 认证,流明值必须实标。

7.存储设备,存储卡:容量必须实标。

8.激光笔: 不能上线功率大于 5 毫瓦的产品,不能上线有瞄准辅助功能的产品。

9.苹果手机周边配件产品线材,充电器,充电头,背夹电源类产品,上线产品必须要有苹果的 MFI 认证, 并且产品有 PPID 号码,。不得上线苹果外观有专利的产品,比如耳机,以 及”Smart cover”,” Smart case”。

违禁品类别清单

1.违禁品类别清单

(一) 枪支、军警用品、危险武器类:

  1. 生化、化学、核武器、其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真枪、弹药、军火及大型武器;枪支、弹药、军火的相关器材及主要部件;
  2. 仿真枪(如:气枪、发令枪、BB 枪、彩弹枪) 、枪配件、枪瞄、枪弹等。
  3. 可用于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管制器具,对他人身体造成重大伤害的管制器具(如:电击器、辣椒喷雾、弓弩、双节棍、钥匙棍、指节套、指虎、甩棍、狼牙棒、浪人叉、武器飞镖、防身绳球、闷棍等); 4.管制类刀具(如:弹簧折刀、T字刀、超长刀、格斗刀、军用刀);
  4. 所有隐蔽武器,即伪装为普通用品的刀具、武器;
  5. 警服、警徽、警用设备及制品(如:电击枪、电警棍、手铐、脚镣、防暴盾牌、防暴头盔、防暴套装等);

(二) 宗教歧视、种族歧视、邪教相关、类商品:

  1. 种族歧视的相关商品或信息(如带有纳粹标志的产品等);
  2. 带有邪教,恐怖主义团体标志产品;
  3. 宣扬邪教迷信,或法律法规禁止出版发行的书籍、音像制品、视频、文件资料;
  4. 带有极端政治倾向,或宣传暴力和违法行为的商品

(三) 毒品、易制毒化学品、毒品工具类:

  1. 麻醉镇定类、精神药品、致瘾性药物、天然类毒品、合成类毒品、易制毒化学品;
  2. 毒品吸食工具及配件;或者带有大麻,毒品字样和图案的产品;
  3. 帮助走私、存储、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工具;
  4. 制作毒品的方法、书籍;
  5. 管制医学药剂、处方类药品、未经国家权力部门审批的药品。

(四)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类:

  1. 爆炸物;点火器及配件;
  2. 烟花爆竹、易燃、易爆化学品;
  3. 有毒化学品;
  4. 放射性物质;

(五) 色情低俗用品类:

  1. 含有色情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及视频、色情陪聊服务、成人网站论坛的账号及邀请码;
  2. 儿童色情产品;成人性用品,含露点图片,SM(性虐)产品等.
  3. 有不文明用语的产品;

(六) 涉及人身安全、隐私类:

  1. 身份证及其他证明身份的文件(如:出身证明、护照、签证、驾照);
  2. 用于监听、窃取隐私或机密的软件及设备;用于非法摄像、录音、取证等用途的设备;隐蔽用途的摄像、摄影、录音设备;
  3. 盗取或破解账号密码的软件、工具、教程及产物;
  4. 个人隐私信息及企业内部数据;提供个人手机定位、电话清单查询、银行账户查询等服务;
  5. 银行信用卡和借记卡、银行卡读卡器及复制器;

(七) 涉及盗取等非法所得及非法用途软件、工具或设备类:

  1. 信号屏蔽器(如:干扰器);
  2. 盗窃车辆及工具;
  3. 赌博工具(如:老虎机);
  4. 用来获取需授权方可访问的电视节目、网络、电话、数据或其他受保护、限制的服务的译码机或其他设备;
  5. 考试作弊工具;
  6. 用于逃避交通管理的商品;

(八) 烟草及制品、电子烟类:

  1. 烟草(如:烟丝、烟叶);卷烟、雪茄等烟草制品;卷烟材料(如: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 2.电子烟及配件;电子烟液;烟草图案及宣传图画文字等。

(九) 收藏类:

  1. 伪造变造的货币以及印制设备;
  2. 正在流通的货币;
  3. 受国家保护的文物;

(十) 虚拟类:

  1. Bitcoin 等虚拟货币;
  2. iTunes, Xbox, PSN 等账号及用户充值类商品;

(十一) 动植物、动植物,动物捕杀工具类:

  1. 国内外重点保护类动物、濒危动物的活体、内脏、任何肢体、皮毛、标本或其他制成品,已灭绝动物与现有国家二级以上保护动物的化石(如CITES 和约保护的濒危动物);
  2. 国内外重点保护类植物及制成品(如CITES 和约保护的濒危植物);

(十二)其他国家外贸,海关,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所限定的违禁品

2.违禁品处罚

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国国家外贸,海关,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所限定的违禁品。 措施:违禁品一经发现,兰亭将按规则进行处罚。如情节严重,可能终止合作或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规则: 1、首次发现违禁品(首个产品ID),处罚500 RMB,

2、第二次及以上发现违禁品(第2 个产品ID 开始)按1000 RMB/产品ID 处罚,

3、发现违禁品三次以上酌情终止合作。

由于供应商的违禁品销售行为产生的损失或赔偿,兰亭有行使要求供应商承担赔偿的权利。 本规则为供应商合同所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除非供应商立即终止与兰亭合作,停止使用兰亭的所有服务和平台,并向兰亭发出书面的拒绝接受本规则的通知,供应商一经签署供应商合同,知悉或者应当知悉本规则之日起,即视为接受本规则的约定,收到本规则的约束。

PLA产品图片要求

1.PLA 图片通用规则

— 不允许有文字;不允许在产品图片中添加促销信息;

— 不允许在产品图片中添加商家图标、品牌名称;

— 不允许使用多产品或同一产品不同角度拼接图;

— 不允许使用他人制作而未获授权的图片;

— 套装商品必须展示套装内全部商品;

— 单件商品必须展示单件商品,不允许含装包图片;

2.有color 属性商品

— 为每个sku匹配与之对应的颜色的图片

— Color 属性:定义名称为[color]字段

— multi-color/ image color / screen color等不被接受

— 多种颜色最多可使用三个颜色值,一个主体色和最多两个辅助色,且不同颜色之间使用/ 符号隔开(eg. Red/blue/black)

3.无color 商品

将第一张图作为 PLA 主图,规则适用通用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