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库存退货流程主要适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滞销以销定结库存、质检不良产品、销退产品、侵权产品、供应商终止合作,或供应商主动要求退回等。
供应商有义务保证系统退货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准确完整无误,确保退货顺利进行。如地址联系人信息发生变更的需及时到系统“ 供应商门户—设置—基础信息 ”界 面维护。因供应商信息维护不准确造成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兰亭根据系统中记录的退货地址、联系人及电话进行退货并被签收的,视为完成退货。
注意地址填写格式要求:详细的省市县镇区栋楼室 收件人&电话,确认地址可收货; 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上梅林梅华路 105 号多丽科技楼 2 楼 201 王 135****7022
1.一般业务退货流程(非系统自动发起的)
a.无论是哪一方发起退货,在审核过符合退货要求的前提下(无欠款),兰亭核算供应商退货清单;
b. 采购经理发送退货清单给供应商确认产品、数量、退货方式(自提/快递)、退货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c. 采购经理发起退货指令,兰亭仓库接收到退货指令后, 执行拣选、打包;
d. 仓库安排快递发货,或放置在自提区等候供应商自提;
e. 供应商收到货物后检查是否完整,确认后完成退货流程。
操作路径:
采购订单管理--->质检不合格清单
供应商送货到兰亭仓库后,仓库质检不合格的会展示在【质检不良清单】页面,默认展示所有质检不良的SKU。
1)质检重采单,如果质检重采单尚未完成发货的,点击质检重采单号,可跳转到对应的订单处理页面;
重采单之“基准预计到货日期”/“最晚到货日期”将沿用“源采购单”交期,请及时查看备注项里的质检不良原因并加急发货。
2)查看质检不良图片,支持查看仓库质检反馈的图片;
3)查看次品退货信息,支持点击快递单号查询物流轨迹;
“源采购单”不良品会在新的采购单生成后 2-7 天内退给供应商(如特殊情况请以兰亭通知为准); 如选择“退货自提”供应商,需在 2 个自然日内取走产品(含通知当日)。否则,兰亭快递退货,相应物流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